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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,教打擊的老師,教木琴的老師,教打鼓的老師,或許我不是個好老師,但身為一個執教者,總是覺得教育應該是栽培,而不是置入,是否應該讓學生自由發展,挖掘他們本身的優點本身的長處呢?而不是一昧的想要他幹麻他就要幹麻,畢竟學生是學生,有各自不同的發展,這樣才會有多元化的關係產生不是嗎?
看了一個節目,考試應該是因學生個人能力去考,今天一個人考了15分,他或許是班上最低分,但是他上次卻只考了2分!這就是這個學生在進步了!!相對的,今天一個人考了八十分全班最高分,但上次卻考了九十八分! 讓這位同學是進步還是退步呢?所以我想,我們的及格分不應該是六十分!我們應該是依照各人的能力下去給分才是!或許今天這位學生他真的就不會讀書,但他卻很會畫畫,會設計,會玩音樂!我想,該如何栽培才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!
今天學校八科考不好!但哪天會有人面試的時候用文言文問你嗎?但,文言文卻也是造就方文山這位能力相當好的創詞人阿!!所以我想真的是栽培而不是置入才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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